在深圳公明,某超市请了两位香港模特在门口走秀,我从超市出来,正要回去,瞄了一眼台上的两人,然后走到中间,才发现台上模特没穿上衣(身上纹着图案,加上没换眼镜,所以刚开始没看出来!)。

其实这并不是什么走秀,而是卖肉,赤裸裸的肉!周边的人都拿出手机,咔咔地拍照,而我没带手机,不然拍两张放上来,有图有真相嘛!

我站了一会就走了,此地不宜久留,小心被警察叔叔带走!

这种宣传方式我只能说:高成本,高风险,高收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