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整理归档邮件时发现一封发给杨老师的邮件,内容是一篇时评类作文,想想到现在也四年多了,高中的文章,仅剩这么一篇,那时候真是没有保管自己资料的意识。以下是邮件原文:


标题: 高二十九班 朱新强 时评:解决"中国式过马路"问题不仅仅要靠罚款,还应加强教育引导和完善道路建设

正文:

5月6日开始,北京市全面采用罚款的方式来解决"中国式过马路"的问题。行人闯红灯罚10元,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。交管部门表示:罚款主要是针对不听劝阻,带头硬闯的驾驶者和行人。在笔者看来,“罚”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“中国试过马路”问题,交管部门应对群众加强引导教育和宣传,从思想上引领他们走上“正轨”。与此同时,道路设施需要规范化、合理化。

“凑够一群人就过马路,管他灯红还没绿。”这便是“中国式过马路”。以这种方式过马路易造成交通事故,而且还阻碍整个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。那么为什么会出现“中国式过马路”这样的现象呢?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考虑。

一方面是群众自身的原因。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,认为闯红灯就闯红灯了,人不怕车,车还怕人呢!于是他们无视交通规则。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人的“带头作用”,一些本没有闯红灯的人不得不因从众心里“作祟”而“被迫”闯红灯。这也体现了有些人在交通安全方面的素质不高。

另一方面,“中国式马路”也存在诸多不规范因素。比如说:红灯的时间长,绿灯的时间较短,这让人们总是要“赶时间”过马路,当赶不绿灯的时间时,那就只能占用红灯的时间了。当人流较大时,右转车辆放行以及地下通道设计不合理等问题。笔者认为,道路设施应从人们行为需求去规划和设计,并应提高其使用效率。

对于“中国式过马路”问题我们应如何应对呢?在笔者看来,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市民和交管部门等多方面出力。

对"中国式过马路"的行人应采取重罚的措施。像现在中国将醉酒驾车列入刑法,通过立法的方式使惩罚酒驾的人有一个法律依据。在严打严抓之后,醉酒驾车的现象明显减少。由此可见,对“中国式过马路”也应重罚,严打严抓,让这些人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说“不”。

要解决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问题,不仅仅要靠罚款,而且还应该对这些人加强教育和引导。交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人民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,从而提升他们自己的素质,做到文明出行。

要解决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问题,还应解决好人车路权的矛盾。因“中国式马路”存在不规范因素,所以我们要完善道路设施。如:完善交通标志、优化信号灯设置、增加隔离防护栏、合理规划城市道路等。

构建一个和谐社会,一个文明社会,是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。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出行,需要每个人都付出实际行动。